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实施意见》(泸市人社办[2018]36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初审、市人社局核定,有1123名同学符合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现将学生名单公示在学校启明广场的展板上,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发现与条件不符的情况,请以真实姓名书面向纪检监察处或招生就业处反映。纪检监察处电话:0833-3150495 ,招生就业处电话:0830-3150102。
注:按泸州市人社局要求学生名单不得在网上公示
招生就业处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