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聘用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按不高于10个岗位招聘专兼职辅导员,其中男、女辅导员岗位分别不超过5个。根据实际参加考核考评人数,按1:2比例设置招聘岗位。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辅导员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日常管理及发展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工作,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遵纪守法。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等。具备专职辅导员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019级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出国留学人员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五)具备下列荣誉或服务经历之一,其中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此项要求。
1.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大学生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担任过校、院(系)两级学生会干部、班长、党(团)支部书记等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六)年龄不超过35岁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2019年5月1日-15日,通过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九游会真人的公告”栏、川南人才网(http://www.rc168.com/)、部分高校就业宣传网站等途径,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应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15日17:00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应聘材料电子版投递至指定邮箱(),以收到邮件回复为依据,确认报名成功。应聘材料要求:1)电子邮件及报名登记表名称以“姓名 应聘岗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的形式命名。2)附件材料包含: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担任学生干部的任职证明、获奖证明和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支撑材料;2019级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证明。3)应聘人员如系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初审。组织人事处会同学生处,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5月17日前,通过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四)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9年5月20日携带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到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考核及录取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后,进行心理测试,测试情况作为面试考核参考。
(四)考核考评。
1.考核时间。考试时间计划2019年5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据实际资格审查情况调减招聘岗位。
3.考核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50%。
笔试: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工作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文案写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性。面试总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选聘。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按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再次复审。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核审定
综合考察情况,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在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
(七)签约聘用。经学校同意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管理
(一)聘用人员采用聘期管理,每3年为一个聘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聘。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三)聘用人员薪酬福利待遇按照《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版)》相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学工校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处、学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本次选聘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负责本次招聘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根据面试工作需要,抽选组建面试考核专家组。
七、纪律与监督
(一)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约的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八、其他
(一)拟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如在规定的日期前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不予聘用。
(二)本招聘公告及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组织人事处0830-3151097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处0830-3150495
学校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长桥路2号
学校网址:九游会真人-九游会官网登录入口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