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引发《四川省2018年成人高校录取新生办法》,对2018年成人高校新生录取办法、录取管理机构、录取工作程序、录取分数线、录取照顾政策等进行了规定。
《录取办法》规定:省招考委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参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按照招生类别和考试科类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甘孜、阿坝、凉山三州、乐山市的峨边县、马边县、金口河区、攀枝花的米易县、盐边县、仁和区,绵阳的平武县、北川羌族自治县、雅安市的石棉县、汉源县、宝兴县、荥经县,宜宾的兴文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泸州的叙永县、古蔺县,达州的宣汉县(简称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40分,汉族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20分。三州十七县两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10分。
《录取办法》还规定,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部委、全国工青妇组织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称号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以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考条件,获得市、州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部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和省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经考生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升本。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可免试入学的考生,应优先录取。
《录取办法》还对照顾加分、可降分投档专业等情形做出了具体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