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精神,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实施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意见》(川教〔2010〕4号)和《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1〕151号)的文件要求,泸州市人民政府聘请相关专家13人,于2011年4月14~15日对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工作进行了论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专家组论证工作,泸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松柏,市政府副秘书长任英,市教育局局长刘涛、副局长周亚琼,市财政局副局长章华等领导应邀亲临我院参会指导。
专家组依据《2011年度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推荐院校预审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专家评议、交换意见等程序,形成如下意见:一、学院创建省级示范院校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得到了泸州市委市政府的全力支持;二、学院经过多年扎实的内涵建设,具备了建设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条件;三、学院省级示范院校建设方案可行。经过专家组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通过《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并推荐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申报2011年度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专家组成员还对学院创示申报材料撰写情况提出了宝贵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在此次专家组论证工作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松柏代表市委、市政府郑重承诺全力支持学院申报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同时,他希望逐条研究、分析专家的意见建议,正视不足和差距,明确整改要求和措施,全面整改完善示范建设方案,扎扎实实推进学院基础能力建设和内涵特色建设,全面达到示范建设要求的领先水平,努力在发展、改革、管理、服务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确保进入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行列。
此次论证工作会使全院更加清楚地认识到自身建设方面的工作思路,对于学院迎接2011年创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预审遴选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泸州市相关领导参加专家意见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