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信息来源:图书馆) 5月17日上午,由泸州市档案局、教育局共同组成的复查组到学院开展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国家二级标准复查认定工作。图书馆副馆长(主持工作)熊剑做了学院科技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国家二级标准自查报告。图书馆相关人员,档案室工作人员,全院档案员参加会议。
熊剑在自查报告中全面汇报了学院近年来档案工作取得的成果,分析了学院档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明确了近期档案工作的目标。
复查组在听取汇报后,实地查看了学院档案室,参观了校史荣誉展览中心,对学院档案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复查组通过听、看、查、评、议,认为学院档案工作领导重视、认识到位、制度健全,档案收集齐全完整,档案管理规范,设施设备齐全,责任落实,档案利用程序规范、成果显著。复查组一致认定学院档案工作保持了国家二级标准,复查合格。
会上,市档案局业务指导与法规科科长李德富还为学院档案员作了档案法制宣传专题培训,传达了国家档案局2013年30号令《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熊剑对今年档案工作任务也进行了布置,对档案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文图/姜波 审核/熊剑 编辑/陈春